参展细则

1、未经组委会同意,参展商不得任意转让展位一经发现,即撤销其 参展资格。
2、参展企业确定面积及选定展位,详细填写好《参展合同表》并加盖 公章,邮寄或扫描件至组委会。
3、报名后,参展单位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汇入组委会指定 账户。
4、展位安排以“先报名、先交款、先安排”为原则组委会有权对少量展 位予以调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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